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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岗前培训制度

新闻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6-26  点击量:9843

为加强新员工思想教育,提高新员工职业道德素质,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新入院的职工进行为期一周左右的岗前培训。使新员工全面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义务和责任,尽快适应医院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凡我院新入职人员,必须参加医院集中举办的新员工岗前培训,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新员工原则上不许上岗。岗前培训的考核作为医院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评价内容之一。

第二条 新员工的岗前培训,由组织人事科结合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年新员工培训需求意见和职能部门意见制定岗前培训课程。

第三条 岗前培训由组织人事科制定培训计划统一组织、安排,各职能科室负责进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的具体宣教工作和技能培训。

第四条 岗前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培训时间为期一周。主要内容和负责培训部门如下:

1、医院基本概况,劳动纪律教育、人事管理制度、福利政策等教育。(由组织人事科负责)。

2、医院行风建设、医德医风,行业纪律和廉洁行医,员工服务意识及计划生育知识培训。(由纪检监察室、医务科负责)。

3、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法律知识讲座(依法行医)及案例分析;如何有效预防医疗事故;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输血技术操作规范等。(由医务科、药事科、输血科负责)。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基”考试相关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基本技能操作。(由科教科负责)。

5、医院感染诊断监测报告,职业安全防护,手卫生,学习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由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

6、护理质量管理、护理文件书写、优质护理服务,护士规范化培训,医护沟通、医患沟通及其技巧。(由护理部、医务科负责)。

7、做好一名优秀员工的必备条件,医护人员的哲学理念与人文修养,人际关系及如何做好职业生涯管理(由分管院领导负责)。

8、法律、法规教育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由医务科、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

9、素质拓展培训(由组织人事科负责)。

10、其它新员工要求培训的知识(由组织人事科根据需求安排相应职能部门负责)。

第五条 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者缺席,相关考核必须要合格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第六条 培训后,组织人事科组织对岗前培训的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进行培训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及存档备查。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北路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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